-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是党中央培训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中国特色新型高端智库,是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身是1933年3月创办于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1935年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改称中共中央党校。毛泽东、刘少奇同志都曾任校长。中共中央党校为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培养了大批领导干部,在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特别是推进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行政学院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主要培训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
2018年3月,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国有重点骨干企业负责人、中管高校负责人、县(市)委书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中央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对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等。
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揭开了校(院)发展的新篇章。校(院)委会研究确定,经过五年左右乃至再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建设成为党内外公认的、具有相当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共产党名副其实的最高学府,建设成为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特别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断开拓创新、走在前列的思想理论高地,建设成为英才荟萃、名师辈出、“马”字号和“党”字号学科乃至其他一些学科的学术水准在全国明显处于领先地位的社科学术殿堂,建设成为对党和国家重大问题研究和决策提供高质量咨询参考作用的国家知名高端智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现新担当和新作为,努力开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和党的理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任校(院)长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同志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何毅亭(正部长级),副校(院)长甄占民、李季、李毅、谢春涛。领导机构是校(院)务委员会。
基本介绍/中共中央党校
原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在1993至2002年期间担任中央党校校长。现任校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兼任,常务副校长李景田,副校长陈宝生、李书磊、张伯里、徐伟新,教育长贾高建。学校领导机构是校务委员会,下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法、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文史等八个教研部和国际战略研究所,并设有教务、科研、组织人事、行政后勤等职能部门。在学员管理方面,设有进修部、培训部、研究生院三个部门:进修部负责省部级、地厅级干部、县(市)委书记的轮训;培训部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研究生院负责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党校系统师资。中央党校还设有中直机关分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部队分部、国资委分校等,培训相应级别的干部。
历史沿革/中共中央党校
中共中央党校的前身是1933年3月13日创办于中央革命根据地江西省瑞金市的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
1935年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改称中央党校,1937年迁入延安。
1942年后毛泽东兼任中央党校校长。
1947年,中央党校撤离延安。
1948年中共中央决定创办高级党校,名为马列学院,刘少奇兼任院长。
北平解放后,马列学院即迁往北平。1955年改称中共中央直属高级
党校。
1966年以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
1977年复校,定为现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在胡耀邦主持中央党校工作期间,中央党校推动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为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现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起了重大作用。
学术科研/中共中央党校
学术成果
中共中央党校的科研工作,以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为重点,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努力结合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理论创新。1995年起,中央党校先后有一大批优秀着作、论文、电视片等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其他奖项。从“七五”至“十五”期间,中央党校承担了100多项国家科研课题,充分发挥了党校作为党的智库和思想理论阵地的作用。学校每年定期举办“马克思主义论坛”等学术活动。
2012年中央党校共申报涉及13个学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4项,比2011年增加了6项,增长了8.8个百分点。获准立项资助课题共17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7项、青年项目8项,申报立项率为 22.97%,比全国平均申报立项率高出近10个百分点。
学术期刊
中共中央党校办有《学习时报》、《理论动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等报刊。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辟有专题研究成果、学科建设、研究报告、国是论衡、文史论丛、党校文萃、国内学术通讯、海外社科信息等栏目,主要面向全国学术理论界、党校系统、高等院校、社会科学院所、军事院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党政部门政策研究人员及有理兴趣的其他人士。
《理论视野》
《理论视野》着重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探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主要面向全国党政干部和理论工作者,以“解疑释惑,切磋交流,探索创新”为主线,侧重回答党政干部思想理论上的疑难问题,及时反映党政干部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中的鲜活经验,力求提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不同视角。
《党政干部参考》
《党政干部参考》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映现实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主要内容;
以满足各级党政干部开阔视野、沟通信息、陶冶情操、增添情趣的需要为目的。
《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
《中共中央党校报告选》栏目:①“形势与任务报告”(主要栏目)——刊登中央及国家各部委主要领导以及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在中央党校为学员所作报告稿;②“研究报告”——刊登中央党校省部班学员撰写的研究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专题研究报告。
办学条件/中共中央党校
开设课程
中共中央党校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以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为基本要求,开设有“马列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以及“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 “当代世界思潮”、“当代世界民族宗教”等课程,引导学员对国际国内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在教学的全过程贯穿增强党性的要求,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定期邀请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各方面的专家来校作“形势、国情、政策”的报告。
师资力量
中央党校选拔了一批中青年领导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使领导班子的结构更趋合理。重点抓了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形成了以一批老学者和部分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学科研队伍。截至2013年底,全校有专职教师258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53人,副教授(副研究员)90人,博士生导师148人,硕士生导师164人,有3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4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13年底
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政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
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政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法学、社会学
博士后科研站:理论经济学、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对外交流
中央党校加强对全国地方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随着对外学术交流的扩大,许多国家的政党代表团、学术团体和学者到中央党校访问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党校每年都安排学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考察进修。中央党校与世界上近30个国家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大学等建立了学术合作关系。很多国家的政要和学者到中央党校访问、交流。中央党校每年都安排部分学员和教职员工出国考察进修。
组织机构/中共中央党校
中央党校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法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建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等和国际战略研究所,简称“八部一所”。设教务部统筹全校教学工作。教务部是在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各主体班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教学设计和教学组织、教学保障和远程教学、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分校教学等方面,同时还包括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教务部下设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以及部办公室等处级机构,分别负责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办公机构
办公厅
协助校领导组织校内日常工作的
运转;负责校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秘书事务、会议、机要、档案、信访、外事、办公自动化、保密、保卫、公务接待工作;承办对地方党校业务指导的具体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6个:综合处、秘书处、机要档案处、保卫处、地方党校工作办公室、外事工作办公室。
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代管)。
教学研究机构
教务部
编制全校和各分校教学计划,管理、协调教学活动,招收学员,管理学籍;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编写与教材的审定;反映教学情况,研究并提出教学改革方案;开展党校教育规律的研究。
下设处级机构5个:党校教育研究室、招生办公室、教务处、教材处、分校工作办公室。
科研部
编制全校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管理科研档案和科研经费;负责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
组织党校系统的科研协作;负责全校社团组织的管理。
下设处级机构4个:科研规划处、科研管理处、科研协作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室 。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承担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有关的教学、研究、学位研究生培养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研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教研室、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教研室、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
哲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科技哲学与现代科技、中外哲学史、战略学、伦理学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研室、战略学教研室、伦理学教研室、中外哲学教研室、现代科学技术与科技哲学教研室。
经济学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经济管理、经济学说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宏观经济学教研室、微观经济学教研室、发展经济学教研室、经济学说史教研室、管理学教研室。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负责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史、社会学、民族宗教理论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教研室、社会主义发展史教研室、当代世界社会主义教研室、社会学教研室、民族与宗教理论教研室、社会制度比较教研室。
政法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法学和政治学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法学、政治学、人权理论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6个:政治学理论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人权理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
中共党史教研部
负责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中国现代政党史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教研室、第二教研室、第三教研室、第四教研室、第五教研室。
党的建设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党的建设理论、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党的学说史、政党制度、世界政党比较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教研室、党的建设原理教研室、党的领导与领导科学教研室、世界政党比较教研室、政党制度教研室。
文史教研部
负责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外语教学及全校学员的体育教学;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4个:文化学教研室、文学教研室、历史教研室、外国语言与文化教研室。
国际战略研究所
负责国际政治、世界经济、中国外交政策、港澳和台湾问题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编写本学科教材;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下设教研室5个:国际政治研究室、世界经济研究室、当代世界思潮研究室、中国外交研究室、国际关系与台港澳研究室。
研究室
负责党校系统学员和教师思想理论信息的研究和利用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和参与国内外重大现实问题的专项调研及重要文章的撰写,承担校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校外宣传的组织工作,主办《思想理论内参》,编写《党校年鉴》。
下设处级机构3个:一处、二处、三处。
进修部
组织实施省部级领导干部、地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县(市)委书记和大企业党委书记的轮训工作;承办高级研讨班、专题研究班等有关事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组教处。
培训部
组织实施地厅(局)级中青年领导干部、意识形态部门的理论宣传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组教处、新疆班、西藏班。
研究生院
组织实施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教学与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省、市(地)两级党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在职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级党校学位管理和指导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3个:学生处、培养处、在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图书馆
负责文献、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开发,提供信息服务;管理中央党校及党校系统数字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和网络系统。
下设处级机构3个:办公室、数字资源综合管理中心、文化展览处。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7个:文献采编室、图书馆借阅室、报刊阅览室、参考咨询室、数字资源建设中心、文献研究室、系统与技术保障中心。
组织部
负责校内干部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职务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培训、工资福利、离退休和工勤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校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学校的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人事处。
财务行政管理局
负责全校的后勤综合管理,即校园规划、基建、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和后勤其他事务的综合管理。
财务行政管理局所属单位2个,即基建办公室、财务部
直属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综合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卫生处;
基建办公室下设处级机构2个:计划材料处、工程处;
财务部下设处级机构6个:财务一室、财务二室、财务三室、资产管理室、结算中心、审计室。
机关党委
负责全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侨务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与团委、青年工作处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组织处、宣传处、机关纪委办公室。校工会为机关党委下属单位。
附属机构
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作用。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党务工作处、宣传教育处、文体工作处、服务处。
报刊社
承担宣传和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探讨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党政干部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校教育方针,交流党校建设和教学经验等工作。
下设处级机构2个:办公室、经营发展部。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7个:总编室、一编室、二编室、专刊室、《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编辑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部、《理论动态》编辑部。
干部教育学院
主要负责受中央部门、企业及地方委托,对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等方面的培训。
下设处级机构4个:办公室、教务处、教材服务中心、财务处。
下设教研室级机构3个:教研室、培训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
机关服务局
负责全校后勤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即餐饮、交通、医疗保健、物业监管等服务工作,教学、办公、学员生活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供电、供水、供暖、供冷等服务保障工作、校园绿化、环境卫生、房屋修缮及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下设按处级配备领导干部的服务实体8个:餐饮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交通服务中心、医院、园林修缮环卫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监管中心、动力保障中心。
信息中心
负责全校课堂教学保障、远程教学网络、校园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和电话通信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党校系统远程教学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使用管理工作。党校电视台的管理、维护及宣传报道工作,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电化教学处、远程教学处、校园网络管理处、电视通讯处。
出版社
负责党校教材和教学参考读物、干部学习读物、理论研究着作等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为全国党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党的干部教育和思想理论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下设处级机构5个:办公室、总编室、出版部、发行部、财务室;
下设教研室一级机构5个:一编室、二编室、三编室、四编室、五编室(中央党校求索音像出版社)。
管理机构
进修部
中央党校进修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担负
着轮训培训高中级领导干部的任务。中央党校进修部的前身是马列学院一部, 1977年中央党校复校时定名为中央党校*部,1983年8月更名为中央党校进修部。
进修部承担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班,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地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修班、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以及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等中央部委、国家机关各类班次的服务管理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过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有6000多名,地厅级领导干部有26000多名,县委书记2000多名。
现任领导:黄宪起(中央党校校委委员、进修部主任)
培训部
中央党校培训部,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学员管理机构,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
现任领导:罗宗毅(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培训部主任)
研究生院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是中央党校校委领导下的主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直属机构,担负着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组织与管理、学位授予、就业指导、行政管理以及党务与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同
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工作,并对全国省级党校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行业务指导。主要为党和国家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高素质领导人才。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实宽广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和政策研究能力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的前身是中央党校理论部,1981年,经国家计委和教育部同意,中央党校招收首批学位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首批28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标准,以导师制方式进行培养,为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教育积累了初步经验。1983年,中央党校面向全国开始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招生122名。这一阶段的办学方式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联合下发招生通知,按照国家规定单独考试录取,严格按照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定标准进行培养,同时从党校实际出发突出党校特色。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批审批,获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等专业中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央党校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研究生报考及录取工作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硕士、博士招生指标由教育部下达,硕士入学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博士入学考试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2004年10月,建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培养高层次社会科学人才的学科体系。已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个国家重点学科;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还设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博士后流动站;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累计有一级学科下所属的2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教学人员700多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00多名,博士生导师117人,硕士生导师143人,拥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的专家、学者和一批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截至2009年7月,已毕业学位研究生2457人,其中获博士学位811人、硕士学位1646人;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328人,在读学位研究生近600人。中央党校的学位研究生的学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由国家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属于严格的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
现任领导:韩庆祥(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
学校领导/中共中央党校
历任校长
建国前
李维汉(兼,1933年3月任),副校长:董必武
董必武(到延安后任)
李维汉(代理校长,1937年夏)
康生(1938年)
邓发(1939年底)
毛泽东(1942年1月始任),副校长:彭真、林彪
建国后
1949年10月:刘少奇
1953年3月:凯丰
1954年11月:李卓然
1955年4月:杨献珍
1961年1月:王从吾
1963年1月-1966年8月:林枫
1977年3月:华国锋
1982年4月:王震
1987年3月:高扬
1989年3月:乔石
1993年2月:胡锦涛
2002年12月:曾庆红
2007年12月:习近平
2012年12月:刘云山
现任领导
中共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
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何毅亭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张伯里、徐伟新、黄浩涛、赵长茂
教育长:王东京
中共中央党校校委委员:罗宗毅、黄宪起、梁言顺
建校80周年邮票/中共中央党校
2013年3月3日我国发行《2013年纪念邮票《中共中央党校建校八十周年》》纪念邮票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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